MPEG-4


MPEG-4是一套用于音讯、视讯资讯的压缩编码标准,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下属的“动态影像专家组”(Moving Picture Experts Group,即MPEG)制定,第一版在1998年10月通过,第二版在1999年12月通过。MPEG-4格式的主要用途在于网上串流、光碟、语音传送(视讯电话),以及电视广播。

MPEG-4包含了MPEG-1及MPEG-2的绝大部份功能及其他格式的长处,并加入及扩充对虚拟现实模型语言(VRML , Virtual Reality Modeling Language)的支援,物件导向的合成档案(包括音效,视讯及VRML物件),以及数位版权管理(DRM)及其他互动功能。而MPEG-4比MPEG-2更先进的其中一个特点,就是不再使用宏区块做影像分析,而是以影像上个体为变化记录,因此尽管影像变化速度很快、码率不足时,也不会出现方块画面。

由于MPEG-4是一个公开的平台,各公司、机构均可以根据MPEG-4标准开发不同的制式,因此市场上出现了很多基于MPEG-4技术的视讯格式,例如WMV 9、Quick Time、DivX、Xvid等。MPEG-4大部份功能都留待开发者决定采用是否。这意味着整个格式的功能不一定被某个程式所完全函括。因此,这个格式有所谓配置(profile)及级别(level),定义了MPEG-4应用于不同平台时的功能集合。

MPEG-4由一系列的子标准组成,被称为部 (part)(有时也译为卷),包括以下的部分:

  • 第一部分(ISO/IEC 14496-1):系统:描述视讯和音讯资料流的控制、同步以及混合方式(即混流 Multiplexing,简写为MUX)。
  • 第二部分(ISO/IEC 14496-2):视讯:定义了一个对各种视觉资讯(包括自然视讯、静止纹理、电脑合成图形等等)的编解码器。(例如XviD编码就属于MPEG-4 Part 2)
  • 第三部分(ISO/IEC 14496-3):音讯:定义了一个对各种音讯讯号进行编码的编解码器的集合。包括高阶音讯编码(Advanced Audio Coding,缩写为AAC)的若干变形和其他一些音讯/语音编码工具。
  • 第四部分(ISO/IEC 14496-4):一致性:定义了对本标准其他的部分进行一致性测试的程式。
  • 第五部分(ISO/IEC 14496-5):参考软件:提供了用于演示功能和说明本标准其他部分功能的软件。
  • 第六部分(ISO/IEC 14496-6):多媒体传输整合框架(DMIF for Delivery Multimedia Integration Framework)
  • 第七部分(ISO/IEC 14496-7):最佳化的参考软件:提供了对实作进行最佳化的例子(这里的实作指的是第五部分)。
  • 第八部分(ISO/IEC 14496-8):在IP网路上传输:定义了在IP网路上传输MPEG-4内容的方式。
  • 第九部分(ISO/IEC 14496-9):参考硬体:提供了用于演示怎样在硬体上实作本标准其他部分功能的硬体设计方案。
  • 第十部分(ISO/IEC 14496-10):进阶视讯编码或称高阶视讯编码(Advanced Video Coding,缩写为AVC):定义了一个视讯编解码器(codec)。AVC和XviD都属于MPEG-4编码,但由于AVC属于MPEG-4 Part 10,在技术特性上比属于MPEG-4 Part2的XviD要先进。另外,它和ITU-T H.264标准是一致的,故又称为H.264。
  • 第十二部分(ISO/IEC 14496-12):基于ISO的媒体档案格式:定义了一个储存媒体内容的档案格式。
  • 第十三部分(ISO/IEC 14496-13):智慧财产权管理和保护(IPMP for Intellectual Property Management and Protection)拓展。
  • 第十四部分(ISO/IEC 14496-14):MPEG-4档案格式:定义了基于第十二部分的用于储存MPEG-4内容的视讯档案格式。
  • 第十五部分(ISO/IEC 14496-15):AVC档案格式:定义了基于第十二部分的用于储存第十部分的视讯内容的档案格式。
  • 第十六部分(ISO/IEC 14496-16):动画框架扩充功能(AFX : Animation Framework eXtension)。
  • 第十七部分(ISO/IEC 14496-17):同步文字字幕格式。
  • 第十八部分(ISO/IEC 14496-18):字型压缩和串流传输(针对开放字型格式 Open Font Format)。
  • 第十九部分(ISO/IEC 14496-19):合成材质流(Synthesized Texture Stream)。
  • 第二十部分(ISO/IEC 14496-20):简单场景表示(LASeR for Lightweight Scene Representation。
  • 第二十一部分(ISO/IEC 14496-21):用于描绘(Rendering)的MPEG-J拓展。
  • 第二十二部分(ISO/IEC 14496-22):开放字型格式(Open Font Format)。
  • 第二十三部分(ISO/IEC 14496-23):符号化音乐表示(Symbolic Music Representation)。
  • 第二十四部分(ISO/IEC 14496-24):音讯与系统互动作用(Audio and systems interaction)。
  • 第二十五部分(ISO/IEC 14496-25):3D图形压缩模型(3D Graphics Compression Model)。
  • 第二十六部分(ISO/IEC 14496-26):音讯一致性检查:定义了测试音讯资料与ISO/IEC 14496-3是否一致的方法(Audio conformance)。
  • 第二十七部分(ISO/IEC 14496-27):3D图形一致性检查:定义了测试3D图形资料与ISO/IEC 14496-11:2005, ISO/IEC 14496-16:2006, ISO/IEC 14496-21:2006, 和 ISO/IEC 14496-25:2009是否一致的方法(3D Graphics conformance)。

Profiles是在每个部分内定义的,所以对某个部分的一个实作通常不是对该部分的完整实作。

MPEG-4是一套用于音讯、视讯资讯的压缩编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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